山东法制传媒网:“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因为
心存侥幸 铤而走险 屡教不改
就必然要付出应有的代价
2021年6月9日0时许,山东省滨州高速交警支队执勤民警在长深高速公路博兴北收费站外广场执勤时,发现一辆冀J牌照货车存在超载嫌疑,立即将该车引导至交通运输局公路超限检测站对该车进行过磅称重检测。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达109018KG,超载百分之百以上,属于严重超载违法行为,是名副其实的“百吨王”。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处罚。
不到一周的时间
执勤民警再次查获一辆“百吨王”
令人惊诧的是
两辆“百吨王”的车辆所有者
竟是同一人!
6月19日凌晨,滨州高速交警支队执勤民警多点布控,精准研判,在荣乌高速公路无棣停车区将近期多次超载的一辆冀J牌照重型半挂车查获,在将其引导至交通运输局公路超限检测进行过磅称重检测后发现,该车车货总重达108.54吨,超载100%以上。
1时40分,执勤民警在长深高速公路博兴收费站将同样多次超载的一辆鲁M牌照货车查获,并立即将该车引导至交通运输局公路超限检测站对该车进行过磅称重检测, 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为80.96吨,超载50%以上。
目前,案件均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这里要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
无论车辆范围属不属于整治重点
只要超载
都将受到严格的惩罚
车胎负荷大,汽车轮胎长时间超负荷运行,会使轮胎压力增大,易发生变形或爆胎等情况,进而引发难以想象的交通事故。
超载的危害
为了确保行驶方向的稳定性,汽车在设计时一般都会把重心前移,所以当车辆超载时,后重会增加,重心后移会导致汽车行驶的安全性降低,转弯时极容易发生侧滑或翻车。
货车超载 害人害己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
遵守交规 安全驾驶 文明出行(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