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希文)为进一步规范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促进冬季交通形势持续安全稳定,12月18日,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兰陵大队积极开展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
行动中,兰陵交警大队根据辖区交通管理实际,依托乡镇交警中队、交警执法站,在城区、乡镇驻地、农村集市和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检查站点,整治重点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低,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车辆。严查低速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开展宣传提示,大力宣传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工作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低速电动车安全隐患和危害。通过面对面宣讲交通法规、告知提醒、劝导纠正等方式,教育低速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出行,文明交通。(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兰陵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