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武英杰)近日,山东省聊城高速交警高唐大队执勤民警在高唐执法站例行检查时,查处一起准驾车型不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辖区高速公路畅通平安。
当日下午5点左右,执勤民警依托高唐收费站开展勤务,民警发现一辆小型货车车速突然降低并换驾驶员,民警立即进行拦截查处。经查,驾驶人持有C4D驾驶证,与其驾驶的小型厢货准驾车型不相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随后,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进行耐心的讲解,C4D驾驶证可以驾驶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摩托车,该驾驶员属于准驾车型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驾驶人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山东省聊城高速交警高唐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