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文茹)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12月31日,山东省聊城高速交警莘县大队开展大货车集中整治行动中,查获一例无证驾驶大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2月31日上午10时许,聊城高速莘县大队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鲁P*****重型大货车及驾驶人信息核查时,该车驾驶人以各种理由拒不提供出驾驶证,随后大队执勤民警通过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和警务通调取出了该驾驶人信息,系统显示该驾驶人徐某某并未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现属无证状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聊城高速交警莘县大队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徐某某实施的无证驾驶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具了处理通知书。
目前,徐某某因实施了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聊城高速交警莘县大队依法处罚。交警安全提示,不要无证驾驶,因为不熟悉车辆的操作、性能极易引发重特大事故,希望各位司机朋友不要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广大群众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无证驾驶严重危害性,做到遵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山东省聊城高速交警莘县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