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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高速交警及时发现并带离驾驶电动三轮车上高速女子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磊)6月27日傍晚,一女子驾驶电动三轮车从东平收费站进入G35济广高速,山东泰安高速交警东平大队民警及时劝阻,并用警车一路护送至东平服务区,避免了危险的发生。
 
  6月27日18时,泰安高速交警东平大队民警郑云龙、辅警冉岩、曹德东在G35济广高速济南方向146KM(东平收费站附近)处,发现有一名女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在应急车道内缓慢行驶,民警立即开启警车警笛在三轮车后方做好防护,上前询问情况。经了解,女子是东平县凤凰台村人,要去东平汽车站接人,结果因不熟悉路线,顺着路误上了高速。民警告诉她这是高速公路,从这里去不了车站。但是女子坚持前方就是汽车站,她要去接人。因为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大,民警不断地跟她解释,这是高速公路不是普通公路。随后,为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民警用警车一路护送妇女至东平服务区。民警对该女子这种危险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泰安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乘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三轮车、摩托车禁止驶上高速公路,特别是三轮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达不到70km/时,速度慢,安全性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泰安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注意,出行前最好做好路线规划,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前,要留意高速入口禁行标志,确认所驾驶车型是否符合上高速的条件。(山东泰安高速交警东平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