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冯长冰 史冠亮)山东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暨创建“零酒驾”单位(社区)活动推进会。上半年,淄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在“零酒驾”创建活动中,交警支队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各区县交警部门结合辖区特点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有益探索。
交通安全宣传多点开花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淄博交警利用直播平台组织开展60场交通安全执法大直播,收到50余万网友点赞及留言,“淄博交警”头条号喜获公安部“最佳创新应用头条号(直播)”殊荣。交警支队累计组织召开6场新闻媒体沟通会,邀请媒体记者对支队重点工作和“五大曝光”内容等专题进行了连续报道。
持续组织新闻媒体随警采访,对驾考“黑陪练”被查、创建“零酒驾”创建活动等工作进行随警采访并刊发新闻报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零酒驾”创建向纵深推进
为进一步减少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淄博市委宣传部、淄博市委政法委、淄博市公安局和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自今年5月份至2020年4月30日,在全市部署开展创建“零酒驾”单位(村居)和争做“文明交通无违法好司机”活动。
其中,博山区召开了“一站一室”劝导员工作会议;周村区把创建内容纳入了农村“一站一室”工作制度;桓台县、高新区确定了首批创建示范点;高青县到辖区镇办及相关单位发放创建活动通知书;高新区还组织召开了综治办、两园一办、17个村居(社区)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武传海表示,“零酒驾”创建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减少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降低酒醉驾肇事几率,做好事故源头预防的一项关键措施,必须要抓好。
打造“零酒驾”创建区县样本
在“零酒驾”单位(社区)创建活动中,沂源交警大队结合去年底开始探索实施的酒醉驾联合抄告制度,牢牢把握这个强有力抓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形成有力的震慑作用。
为严厉打击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沂源交警大队积极联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宣传部,制定酒醉驾联合抄告制度。交警部门定期将酒醉驾以及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人员信息抄告至三部门,分别根据权限给予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并对其所在的文明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
据了解,自去年12月份实行此项制度以来,沂源交警大队共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抄告酒醉驾及主要责任以上事故的人员信息1094人次,其中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90余人,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今年2月,沂源县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2018年度精神文明单位评选活动,对22个出现醉驾和涉交通肇事罪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6月19日,临淄交警将5月8日以来全区查获的253名酒驾、醉驾和酒后肇事人员信息告知函,分别送达临淄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和区文明办,将“零酒驾”单位(社区)创建活动真正落到了实处。(山东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