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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交警依法“破窗”迫使“酒司机”认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冯永华 纪桂民)提到酒驾,很多人闻之色变,毕竟,饮酒之后开车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不仅不能准确判断车距和速度,就连方向盘都握不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悔莫及。
 
  近日,山东莘县交警在辖区开展夜查酒驾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民警对一辆白色轿车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时,该驾驶人锁闭车门车窗,一直在车内打电话,故意抗拒交警检查。交警拿出破窗器依法“破窗”时,驾驶人不得不打开车门,下车认罚。
 
  5月16日20点50分许,民警在工农路设置固定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例行检查,利用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时,一辆白色轿车迎面向民警驶来。民警要求该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车证时,而驾驶人既不落车窗,也不熄火,并锁闭车门。随后,民警为了不妨碍后方车辆正常通行,保证该驾驶人的人身安全,示意该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随着民警指示方向安全停车后,民警再次要求该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而该驾驶员拒不下车,也不落车窗,拒绝打开车门,拒不接受检查,而在驾驶室内不停地打起了电话。任凭民警一再敲击车窗,一再耐心劝说,该驾驶人就像没听见似的,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一直在车内打着电话。经过民警大概30余分钟的耐心劝说下,该驾驶人始终在车内打电话,无动于衷。于是,民警拿出破窗器,准备强行破窗,当车窗未被砸破时,该驾驶员迫于无奈,最终,将车门打开下车接受检查。经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驾驶员已被莘县交警大队依法作出处罚。
 
  莘县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山东莘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