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民事终本执行专项监督,强化法检协作,建立了案件开放、信息通报、协同联动三项机制,有效拓宽了监督线索来源渠道。2020年以来,办案数量始终位居全省前列,5起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一、做到“三个同步”,推动监督关口从“事后审查”向“事中同步”转变。一是同步发现线索。定期查询法院执行案件,实现对立案、执行、结案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目前,已核查比对涉财产保全、处置、分配等执行活动监督线索575件,制发检察建议135件,法院均予以采纳。
二是同步掌握信息。2023年9月,临沂市法检两院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就调卷范围、流程、期限等达成共识:检察院可随时调阅法院执行卷宗正卷;对确有必要的,经法检两院分管领导审批后即可调阅执行卷宗副卷。
三是同步开展监督。在执行重大案件或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时,法院邀请检察院派员参加,进行现场监督,促进执行活动规范开展。截至目前,已受邀对法院执行活动开展同步监督51次,督促整改轻微违法情形127处。
二、实行“三个通报”,推动信息获取从“碎片化”向“系统化”转变。一是实行办案数据季度通报。每季度,法检两院互相通报办案数据和工作情况,法院累计通报数据21万余条,检察院从中发现监督线索422条。临沂市检察院在选取7.2万条涉企“带财终本”信息并关联有关数据后,构建监督模型,督促法院对49起案件恢复执行,推动执行款到位406余万元,该模型已在全省推广。
二是实行重点案件专项通报。对涉众、涉重大财产处置、涉企长期未执结等类型的案件,法院定期梳理执行情况,实行“一案一通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该机制,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3件。例如,平邑县检察院在审查江苏某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监督案时,发现法院存在对待给付执行不到位的情形后,随即调取关联证据,并监督法院撤销错误的财产分配执行方案,及时将90余万元执行款全部退还。
三是实行虚假诉讼线索即时通报。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执行依据涉嫌虚假诉讼的,即时向检察院移送线索;检察院审查后,对以恶意“逃废债”等为目的的虚假诉讼行为,依法监督法院撤销相关裁判文书。临沂市检察院利用该机制,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596件,案涉金额1.2亿余元,相关经验被《人民日报》采访报道。
三、强化“三个联动”,推动法检关系从“零和博弈”向“共赢发展”转变。一是联动化解矛盾。对当事人对抗激烈的案件,建立法检联合听证、共促和解机制,已推动47件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例如,临沭县检察院在办理殷某与某家政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监督案时,联合法院释法说理,扭转了双方矛盾激化的局面,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有力维护了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该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二是联动破解难题。对办案中发现的有碍执行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法检两院定期会商,先后解决突出问题14个。临沂市检察院针对公民违法代理情形,组织专题调研,指导区(县)检察院与法院联动,分别制发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明确了民事诉讼代理人资格审查程序与标准,规范了法律服务市场,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
三是联动打击拒执犯罪。2024年7月,临沂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法院、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办理拒执犯罪案件联动机制的意见》,并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专项行动,有效汇聚了工作合力。(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