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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举办“检视·第N条”第1期学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槐检宣)为深入落实“抓学习 促提升”学习活动,深化干警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与应用能力,提升检察实务水平,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案·理·汇——“检视·第N条”第1期活动,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存海,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兆国及青年干警参加活动。
 
  活动中,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周江涛围绕《刑法》第213条、第214条,通过如何确定商标被侵权、货值金额计算、单位犯罪问题及司法实践疑难辨析四个层面,结合多个生动鲜活案例,展开体系化解读商标犯罪相关问题;第二检察部王宇围绕《刑法》第12条,在法条适用、司法解释、案例应用等方面,结合最高检第五十五批指导性案例,解读关于刑法的溯及力相关问题。
 
  侯存海副检察长对两位讲授人的精彩讲授进行点评,并围绕“怎样理解法条”“怎样审查案件”“怎样衡平审慎的高质效办案”三个问题,通过法条聚焦、列举案例、分析法条适用、办案思路与裁判要点等司法实践内容,结合自身多年办案经验,传授年轻干警如何透过条文看法律精神、如何以“三个善于”引领高质效办案,做到办案的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
 
  “检视·第N条”学习活动是区检察院为贯彻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落实“抓学习 促提升”学习活动开展的“案·理·汇”研学平台子栏目,释义为从检察视角看法条,以案例实践悟法理。下一步,区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检视·第N条”学习活动,通过“条文+案例”的双向检视,推动干警养成“在办案中研究、在研究中办案”的思维习惯,通过对法律条文的深度剖析、对检察视角的实务链接和对典型案例的反哺学习,研讨实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解决路径,提升法律适用精准度和监督质效,有力推动高质效办案。(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