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唐贺)“以前的事咱不再提了,以后我们一定好好赡养父母。”3月21日,在山东省沂源县检察院公开听证会后,马某某的6位子女解开心结,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沂源县某村村民马某某,85岁,老伴王某某86岁,二人或因患疾病无法自理,或因手术之后需要专人照料。因子女未尽赡养义务,马某某、王某某无奈之下,向沂源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判令6位子女轮流护理,保障日常起居生活。
2月26日,受理马某某、王某某的支持起诉申请后,承办检察官经多次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6位子女因家庭收入、身体状况、赡养不均等原因心生嫌隙,造成老人无人照料。针对这一情况,检察官多次与当事人子女沟通交流,试图促成和解,但始终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3月21日,沂源县检察院就马某某、王某某与子女赡养纠纷一案在当事人所在村村委会大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将化解纠纷关口前移。听证会邀请沂源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成英、沂源县法院法官张艳丽作为听证员参加,人民监督员张金科全程监督。
会前,承办检察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就争议问题、矛盾点与马某某子女进行细致了解。会中,承办检察官阐述案件详情后,从法律、道德、人情角度出发,对马某某的6名子女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经过承办检察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的劝导调解,6名子女就轮流赡养问题达成一致,并在听证会上达成和解协议。会后,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张艳丽法官现场制作调解协议,向马某某、王某某及其子女现场宣读调解协议。当事人均认可并同意执行该协议,马某某当场表态不再起诉,并同意撤回支持起诉申请。
“赡养父母,合乎法理情。为沂源县检察院上门听证巧解赡养纠纷的做法点赞。”人民监督员张金科在听证会后表示。
下一步,沂源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以“如我在诉”理念做实定分止争,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切实促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为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