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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牡丹区检察院:筑牢公民信息安全保护屏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多发频发问题,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加大侵权成本,震慑违法犯罪。据统计,去年,该院共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保护公民个人信息15亿余条,诉请公益损害赔偿金719万余元,实现了惩治违法犯罪和保护公益双重效果。
 
  突出“能动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由于刑事证据和民事证据证明标准不同,为确保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证据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该院采取“刑事检察+公益诉讼”融合履职的办案模式。刑检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线索,及时与公益诉讼部门沟通联系、移交线索,对同一犯罪行为同时进行刑事诉讼审查和民事公益诉讼审查,引导侦查机关及时收集、固定违法行为对被害人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及因果关系的有关证据,确保公益诉讼证据充分、有效。
 
  突出“精准性”,科学认定侵权数量。侵犯个人信息案件中涉案公民个人信息的种类和数量规模日渐庞杂,少数案件查获的信息达数千万条,甚至过亿。为保证公益诉讼请求的精准性,该院积极借助“外脑”,邀请审计等部门有关人员参与案件研讨,提出指导意见,为案件提质增效“把脉”。同时,对涉案个人信息进行专业性鉴定,排除不真实或者重复的信息,准确认定侵权条数,据此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突出“长效性”,协同推进问题治理。着力发挥公益诉讼检察预防功能和治理效能,紧盯突出问题,通过个案办理促类案整治。与有关部门研商建立个人信息保护长效机制,在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有关单位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情况等方面达成共识,以规范和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水平和能力,预防和杜绝违规行为、不当行为;并与刑检部门、审判机关加强沟通,通过严把证据关、规范量刑幅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给予有力威慑。(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