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我们住这附近,经常来河边散步,原来河道排水口附近味道刺鼻,能明显看到排出来的水颜色浑浊。现在水清了、空气也清新了,在河边散步时,心情都舒畅了。”近日,山东省费县检察院检察官前往温凉河,对污水治理情况开展“回头看”时,一位路过的居民对检察官说。
温凉河贯穿费县县城中心,是祊河最大支流。去年年初,因正处枯水期内,费县城区内温凉河沿岸多处管道口裸露,导致污水直接外排至河床,水体颜色浑浊,与河床内水体交汇,形成了鲜明对比。此外,部分排水口处还出现刺鼻气味等情况,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费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后,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通过实地调查、走访群众,发现温凉河县城中心段确实存在多处入河排污现象。为核查上述地点排污违法行为情况,该院调取了费县全部入河排水口设置明细表进行比对,确定了非法排污口及周边情况。通过邀请专业对口的特邀检察官助理进行现场勘查等方式,确定了排污原因为雨水和污水管道混接。
城镇排水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雨、污管道混接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此,该院向相关主管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对温凉河相关河段违法排污情况依法处理。
费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一旦上游水库排水或雨季来临,将影响排查和整改工作,为此,相关行政机关督促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对7处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改作业,对接错的管道进行更换,维修损坏管道;向沿河区域20余个小区物业制发污水管网排查通知,要求其对污水管网与雨水管道进行排查,避免错接管网造成水资源污染;健全水资源管理长效保护机制,采取集中联合排查与单位单独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全过程监管,建立水体日常监测维护及水体水质监测预警应对机制。经过整改,检察建议书中的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检察机关要从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角度出发,加大涉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做优做实检察为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该案中,因排污管道外漏,从而发生环境污染问题,检察机关切实抓住“枯水期”这一监督“窗口期”,全面开展调查核实。通过现场查看、走访群众、咨询特邀检察官助理、调取入河排污口信息等措施,全链条固定证据,全方位确定公益损害事实。同时,有效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山东省费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