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聊城地处鲁西平原,全境近60% 面积的土地是耕地,有着良好的平原风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优势得天独厚。近年来,聊城检察机关始终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部署,主动将检察履职融入服务乡村振兴,创立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工作机制,并取得扎实成效。
为进一步深化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工作机制,高质效做好涉农检察工作,聊城市检察院决定自2024年7月至2025年5月,在全市开展“检护乡村”专项行动,深度融合“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配套出台“检护乡村”措施二十条。专项行动以来,各基层检察院精准对接群众所需所盼,因地制宜出实招、亮硬招,把更多更优检察服务送到村居农舍、田间地头,为走好平原特色乡村振兴之路贡献检察智慧和担当。在汗水浇灌的鲁西沃野上,一幅乡村振兴的斑斓画卷正徐徐铺开……
东昌府:财产刑执行助推“检护乡村”
今年以来,东昌府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开展类案及个案筛查,通过加强分析研判,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积极发现违法线索以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升财产刑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几年前,王某某作为某村村会计,在协助政府从事河道征地补偿过程中,与同村的其他5名村干部密谋,采用虚列土地补偿款手段,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 20万余元。东窗事发后,王某某等6人因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 年不等,并各处罚金10万元到20 万元不等。判决生效后,王某某等人向法院缴纳了少部分罚金后,便称没有钱继续缴纳罚金。随后,法院对王某某等人名下财产展开调查,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遂以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此次执行程序。
今年年初,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在类案筛查中发现,王某某等人罚金刑执行中存在执行不到位情形,遂以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法院恢复执行,依法采取相关执行措施。经过执行,王某某等6名被执行人罚金 47.8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无独有偶,在李某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款一案中,李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 10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有6万元罚金未缴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未查到李某名下有可执行财产,以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此次执行程序。今年6月,经办案检察官调查发现,李某名下已有财产可供执行,遂立即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通报财产线索情况,并要求立即恢复执行。经过监督,被执行人李某剩余的6万元罚金执行到位。
受限于案多人少的困境,法院无法对已终结执行的案件进行及时调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职能,对发现的财产刑执行线索及时建议法院恢复执行,以刑事执行检察的高质效,打通惩治涉农职务犯罪的“最后一公里”,避免了司法空判,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茌平:公益诉讼到田间 检察护农“活水来”
“今年的粮食产量有了保障,多亏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帮助我们解决了农田灌溉问题。”10月8日,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耿遵珠对茌平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今年年初,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接到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反映:辖区内部分高标准农田的灌溉机井不能正常使用,影响了春耕。该院经核实后依法立案办理,调取了相关部门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档案、建设规划、分布图等材料,查明全区现有高标准农田 87 万余亩。办案组实地走访辖区内 14个乡镇,调研高标准农田,通过询问知情人员,调阅相关书证,发现多达30个自然村的23处高标准农田存在灌排设施破损、 14处未配备相应电力设施、 36处存在道路狭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周围农田灌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5月,该院依法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高标准农田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高标准农田机井等配套设施使用过程及后续管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工作。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对辖区内高标准农田进行摸底排查,制定了《 聊城市茌平区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区政府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管护整改工作。截至6月中旬,已增设灌溉机井20余个,新增电力设施 18处,同时对存在的59处灌溉设施破损、道路狭窄等问题进行了修复,切实保障了高标准农田的灌溉需求,确保了粮食稳产丰收。
近日,该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组成公益整改评估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进监督,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公益整改评估组人员一致认为,茌平区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赋能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推动构建“建、管、护”多位一体的农田建管新机制,把检察护农落在实处。
临清:府检联动为纺织工人织密安“薪”网
近日,临清市检察院依托“检察+监察”联动机制,综合运用刑事打击与支持起诉职能,成功为某乡镇70余名纺织工人追回欠薪30万余元。
2024年春节刚过,张某某等数十名纺织工人因薪资被拖欠到人社部门寻求帮助。人社局向企业实际经营人李某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后,李某未落实,遂启动“检察+监察” 联动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临清市检察院。
纺校毕业后,张某某姊妹几人一直从事纺织工作,为了相互照应,便就近找纺织厂上班。2021年,李某等人在当地经营了一家纺织厂,张某某等人因纺织厂离家较近,便选择在此工作。自2023年9月起,几人就再也没有拿到过工钱,李某一直拒接电话。
“我们也没有什么积蓄,眼看开春孩子就订婚了,二妹家的孩子也要考大学,现在别说姊妹们互相帮衬一下,自家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拿不到工钱的张某某心急如焚。
该院收到线索后,立刻固定相关证据并进行核查。经了解,该纺织厂为代加工企业,每月均有入账,今年2月,该纺织厂账户收到了20万元钱款,后被转入某私人账户,存在转移财产的重大嫌疑。该院与人社局开展联合调查,核实确认李某共拖欠 70余名纺织工人的劳动报酬30万余元。该院立刻启动立案监督程序,3月,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某等70余名纺织工人属于被拖欠劳动报酬的诉讼弱势群体,决定对其开展支持起诉工作。该院以向企业所在地党委、政府和张某某等人提供法律咨询等作为支持起诉工作的重点,解决大家的“ 后顾”之忧。为尽快帮助大家拿到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办案检察官联合乡村振兴联络员,多次与李某及其律师沟通,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
“我也不是故意拖欠他们的工资,想等资金周转后再支付。通过你们释法说理后,我现在很后悔,愿意把拖欠的工资付给大家。”最终,李某返还拖欠的劳动报酬30余万元,并获得了大家的谅解。
日前,办案检察官邀请张某某等人前来该院,了解他们目前的生活、工作情况,叮嘱大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山东聊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