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准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升涉税案件办理质效,加强涉税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近日,槐荫区检察院联合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区公安分局召开座谈会,就涉税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局长丛亮,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康勇、副大队长刘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存海参加会议。
会上,区检察院就司法解释施行后相关涉税案件和检察工作中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说明,随后各方展开了深入讨论,针对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之间的差异充分交换了意见,就涉税案件的线索移送、侦查思路和工作衔接等问题达成共识。
此次座谈会旨在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涉税案件的打击合力,共同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协同联动,切实解决涉税领域存在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依法惩处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税案件。(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