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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阳检察院:刚性监督让文物“纸面修复”无所遁形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不累,一点都不累。修缮家庙我们盼了好长时间了,天再热我们也想早早干完,感谢检察官对我们李氏家庙的关心!”近日,在莱阳市吕格庄镇大梁子口村,正在修缮李氏家庙的村民对莱阳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2023年2月,莱阳市检察院在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中发现,位于吕格庄镇大梁子口村的李氏家庙部分院墙破损、倒塌,院内堆放了许多柴草,没有配置消防设施,也没有依法设立保护标志,处于长期缺乏保护修缮和安全管理的状态。
  
  “李氏家庙为莱阳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是清代的古建筑,而它所在的大梁子口村被列入第二批省级传统村落,李氏家庙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案检察官指出,李氏家庙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应当予以保护。
  
  为此,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运用无人机技术对李氏家庙进行全方位拍摄及时固定证据,同时调取文物档案,走访村庄群众,查明了公益受损事实。2023年3月,经省院批复后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为进一步厘清行政机关监管职责,查明李氏家庙文物保护现状、权属等问题,莱阳市检察院在大梁子口村委会举行公开听证,邀请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村民代表参加,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听证员一致支持检察机关督促主管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莱阳市检察院遂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对李氏家庙里的柴草等杂物进行清理,配置消防安全设施,尽快消除文物安全隐患,同时制定具体保护措施并公告施行。
  
  检察建议发出后,主管行政机关书面回复称已督促当地政府组织该村人员对文物古建筑内的柴草等杂物进行清理,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对缺损院墙尽快予以修缮。
  
  莱阳市检察院收到回复后实施跟进监督,发现主管行政机关仅“纸面修复”,实际并未针对检察建议所提内容积极整改。
  
  为了切实督促主管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发挥公益诉讼的刚性监督作用,2023年12月,该院依法向莱阳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判令主管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李氏家庙的保护。
  
  案件审理过程中,主管行政机关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积极整改,及时对李氏家庙院内柴草等杂物进行清理,制定了《大梁子口李氏家庙维修及保护方案》,同时向市政府申请专项资金用于对李氏家庙的修缮及保护标志的设立。
  
  2024年4月,为了全面评估整改效果,莱阳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李氏家庙进行“回头看”,发现李氏家庙已设立文物保护标志牌,院内杂物已清理完毕并配置了灭火器,破损的院墙也加装了隔离栏。
  
  因文物安全得到了有效保护,莱阳市检察院撤回起诉。
  
  2024年8月,随着修缮资金拨付到位,大梁子口村订购修复的青砖和条石也到货,镇村两级按照《大梁子口李氏家庙维修及保护方案》的规划,对李氏家庙破损的院墙进行了修葺,缺失破损的瓦片也全部进行了更换。
  
  “感谢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监督,我们正向村民征集相关文物,也发动村里的能人志士将李氏家庙建成大梁子口村的村史馆,建成之后就成了大梁子口村省级传统村落的小景点了,这样这个老家庙不仅承载着村庄的历史,还承载着村庄转型发展的新未来。”吕格庄镇党委书记说。
  
  “我们将对修缮工作跟进监督,同时督促主管部门对全市39处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下一步,我院将与相关行政部门会签文物保护协作意见,为形成文物保护工作合力提供制度保障。”办案检察官说。(山东烟台莱阳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