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胶州检察院一案例在全省“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获评优秀出庭案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检察 > » 正文

山东淄博淄川:“般阳护晚晴”工作室维护涉案老年人合法权益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淄博市淄川区检察院积极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托“般阳护晚晴”工作室,以权利保障、情感关怀、普法预防、诉源治理为重点,推动建立“捕、诉、监、防、助”一体化工作模式,全力保护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
 
  老龄司法保护专业化,健全规范化执法办案机制
 
  成立专门办案组。成立“般阳护晚晴”巾帼办案组,由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专门办理年满60岁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案件。
 
  制定办案指引。制定《老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指引》,探索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柔性办案方式,组织对老年人的释法说理、信访接待等模拟实训26次,提升涉老司法保护实效。
 
  推动案件一体化办理。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同时开展法治宣传、犯罪预防等系列工作。该院办理的某失火案中,承办人指导当事人积极取得被害单位及被害人谅解,最终决定对其不起诉。案后,检察官到当事人所在乡镇开展法治宣传,实现了案前引导、案中关怀、案外预防、案后回访的全流程无缝衔接。
 
  检察职能履职一体化,健全多元化案件办理机制
 
  凝聚多方合力。淄博市淄川区检察院联合淄川区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办理涉老刑事案件配合衔接的工作协议》,联合淄川区民政局会签《关于加强老年维权工作的合作协议》,联合法律援助机构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涉老型刑事案件当事人援助工作互相衔接的意见》,就涉案老年人法律援助全覆盖问题达成共识,推进涉案老年人融合多维化保护。
 
  整合内部资源。凡是涉及老年人的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部门有效衔接,互通线索,共同审查和研判。畅通绿色救助通道,进行全方位一体化救助,最大程度降低犯罪给老年人带来的影响。许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均系老年人,该院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二人提供法律援助,并主动对接司法救助部门对被害人进行救助。
 
  介入心理干预。针对因心理问题实施犯罪的老年犯罪嫌疑人、因犯罪行为导致精神受创的老年被害人开展针对性心理干预35次。
 
  普法宣传多样化,健全多维度社会预防机制
 
  面对面讲法。组建“般阳护晚晴”志愿团,成立法治宣讲队,筛选、提炼典型案例,汇编成通俗易懂的小故事,制作成宣传彩页,深入社区、村庄、养老院等场所开展养老诈骗普法宣传4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680份。
 
  进“课堂”释法。结合所办理案件,邀请老年人参加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通过近距离接触案件办理,引导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在办理孟某某、丁某某涉嫌诈骗案时,针对老年人因迷信“风水”而被骗等情况,庭审时邀请被害人家属代表参与旁听,主动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引导被害人正确认识迷信骗局。
 
  建专栏普法。依托“般阳护晚晴”工作室建立法治宣传平台,结合办理案件,编发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漫画,联合电视台、短视频平台、新闻客户端等平台,开辟老年人维权专题栏目,通过“检察官说法”、情景短剧等方式,以事论理、以案释法,以通俗易懂的叙事方式,让法理深入人心,有效提升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山东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