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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槐荫区检察院举行“槐润青苗”防治校园欺凌仪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法治校园,逐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自护教育法治宣教工作,全面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杜绝校园欺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槐荫区检察院举行“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系列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5月29日上午,区检察院同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七家单位联合会签《“槐润青苗”防治校园欺凌及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大框架协议》。
 
  该协议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工作目标、工作原则、信息数据共享、联席会议制度、专业队伍培训等内容,并对遇到校园欺凌、校园安全问题时,各部门如何应急处置及后续保护工作进行了规定。该协议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保护,以创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校园欺凌问题。通过司法保护与教育、家庭、社会等“六大保护”有机结合,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保护网络,以全方位的保护和教育,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友爱互助、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共同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防治校园欺凌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衔接机制,创新部门联动工作方法,共享教育资源,全面消弭校园安全负面因素,打造新时期防治校园欺凌及校园安全建设新模式。(山东槐荫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