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妙明乾)近日,山东省鄄城县检察院出台《关于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涉黄河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要求,从依法严惩、完善机制、生态修复、技术支持、法检协作、修复监管等方面进行细化,积极推进“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专项行动。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已办理涉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件,开展黄河生态修复活动4次,补植树苗300棵,放流鱼苗300斤,复垦抛荒耕地34亩,修复非法采砂坑1000余平方米,切实保护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努力以“检察蓝”护航黄河“生态绿”。(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