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济南历下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被救助人刘某某将锦旗送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对区检察院为民司法热情服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2023年5月,被害人刘某某在历下区某暂住地,为帮助他人,在劝架过程中被王某某(被告人)持刀两次捅刺,造成重伤。经历下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年10月,历下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调查核实,被救助人刘某某因案致重伤二级,手术治疗费用高达十余万元,被告人王某某仅支付四千余元的医药费再无对其进行任何赔偿,高额的医药费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困境,刘某某尚有身患残疾瘫痪在床的母亲需要赡养,家庭生活困难,存在返贫风险。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某为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村地区当事人,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决定对其进行救助并发放司法救助金。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区检察院强化内、外联合救助帮扶,将案件线索移送民事检察部门依法支持起诉;向区司法局发出《法律援助线索移送函》,区司法局派出两名律师为其民事侵权诉讼提供法律援助。刘某某在被告人王某某欲对他人行凶之际挺身而出,保护了他人人身安全,符合见义勇为的条件。为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区检察院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刘某某申请“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传递了社会正能量,促进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山东济南历下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