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济南槐荫区检察院王海龙对一起拟作法定不起诉案主持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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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以检之力护航新质生产力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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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制定《“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以检之力护航新质生产力全面发展
 
  山东法制传媒网:(赵亚男)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服务企业就是服务高质量发展。为认真贯彻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求,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制定出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努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方案》指出,强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严厉打击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和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等;加强“检察+”相关部门协同联动,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针对电信诈骗、骗取贷款等犯罪产业链中的“空壳公司”开展专项打击治理工作等;打造槐检护企品牌,持续开展“检护企航”活动、全面深化“检察护航”APP综合服务平台作用等,为企业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方案》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检察长会议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加强同其他政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注重发挥工商联等部门作用;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凡办理涉企案件,必须做到“四查”;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大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力度,引导民营企业家及内部人员增强法治意识,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
 
  下一步,槐荫区检察院将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坚持“治罪+治理”,树立大局意识;坚持“融合+优化”,加强一体履职;坚持“监督+协作”,助力综合治理;坚持“创新+服务”,打造护企特色品牌,把为企业排忧解难作为“靶心”,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助推全区经济发展壮大。(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