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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平县检察院举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发还仪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发展理念,坚持谁破坏、谁修复,谁污染、谁治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原则,近日,山东省东平县检察院举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发还仪式暨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座谈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
 
  发还仪式上,主办检察官通报了山东某公司污染环境案的基本案情及提起检察公益诉讼后违法企业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情况,随后检察院将赔偿义务人缴纳的部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发还给相关部门。座谈环节中,相关部门及单位分别结合各自职责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发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依法履行职责,预防和惩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安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立在千秋,检察机关积极履职,主动作为,通过办案不仅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治理,也教育、帮助更多企业和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了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东平县检察院牢固树立“生态立县绿色发展”理念,对非法采矿、非法捕捞、非法狩猎、非法占地、非法倾倒污染废物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使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生态平衡得到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下一步,东平县检察院将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质效,持续凝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履职能力,始终把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为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以能动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