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槐检宣)为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保证春节及“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2月5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到辖区司法所进行节前安全防范检察。
工作中,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泳淳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岩雍,副局长赵寿鹏,美里湖街道办事处主任冯文花,副书记苗晓峰等,就社区矫正安全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随后,王泳淳副检察长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体教育谈话,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学好并遵守《社区矫正法》及新颁布的《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避免出现违法犯罪情形;三是加强节假日、两会期间的安全意识,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同时,提醒矫正对象家属落实好监督督促作用,共同维护社区矫正工作平稳。(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