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由东平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出台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落到实处,继续强化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近日,山东省东平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座谈会。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强,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李曙光,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检察院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介绍了安全生产领域易发刑事案件行业、预防措施,通报了去年的安全生产执法领域移交的刑事案件。三方就如何在“行刑衔接”案件移送、立案、监督上取得实质成效、如何使“行刑衔接”常态化协作机制落到实处展开深入交流。一致认为对于涉刑事司法案件应移送必须移送,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做好涉行政执法案件需移送可反向移送工作。同时加强信息共享,打破数据孤岛,互相通报查处进展,开展专业支持与协作。做好涉刑事司法案件闭环管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案件移送、立案、监督程序的“闭环”管理。
下一步,双方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加强执法司法信息交流、案件线索移送、事故调查协作以及法律监督等工作,推动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优势互补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打击危害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合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建设平安东平贡献检察力量。(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