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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检察机关1个集体2名个人获省妇联表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常洪波 刘丹)近日,山东省妇联印发《山东省妇联关于表彰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山东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授予100个单位山东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280名个人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其中,招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荣获“山东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孙丫雯与栖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主任、一级检察官王茜荣获“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巾帼力量显担当,铿锵奋进绽芳华。让我们一起来领略她们的风采!

  招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招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女检察官们坚持以能动履职诠释巾帼担当,认真办理每一件普通刑事犯罪、涉黑涉恶刑事犯罪案件,用扎实的工作实绩展现出新时代女检察官的动人风采,是推动招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骨干力量。

  孙丫雯

  从检十三年以来,孙丫雯先后在侦查监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普通和重大刑事检察岗位上工作,连续两年获得烟台市委、市政府嘉奖,获得“全市优秀未检办案人” 、“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等称号,入选全省“重罪检察办案人才库”、“未检人才储备平台”、“未检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山东省“彩虹伞”法制宣讲团、首批“学习强国-新时代烟台青年讲师团”,被共青团烟台市委聘请为“青年之声”法律维权业务专家。

  王茜

  1995年王茜大学毕业到栖霞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科、检察业务管理部工作。从事检察工作28年来,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执着追求、对检察事业的满腔赤诚,一步一个脚印,从一名普通的干警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先后荣获烟台市优秀办案人、烟台市巾帼政法标兵、烟台市三八红旗手、烟台市巾帼建功标兵、中华孝亲敬老之星等荣誉,多次被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系列荣誉都是对她努力工作、砥砺深耕、履践致远最好的褒奖。(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