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某甲、张某乙等三人盗窃、窝藏等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张某甲、张某乙等三人盗窃、窝藏等案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一)时间:2023年10月17日(星期二)9时(二)地点: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10月16日17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三、注意事项(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并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孙蓓蓓联系电话:0530-3011967
特此公告。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10月13日
关于陶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陶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一)时间: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15时(二)地点:成武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10月15日17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三、注意事项(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并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庆凤联系电话:18661571575
特此公告。
成武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10月13日
作者: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