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谢谢你们,帮我们渡过难关,让我们有了新盼头。”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检察官与区民政局、区妇联工作人员共同到张某家中送达救助金,张某连声表达着谢意。
张某案件的高效办理,得益于在工作中落实了该院与区政法委、共青团区委、区民政局、区妇联等10个部门联合会签的《关于建立“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及其他各机关承担的职责,建立了详细的工作机制。根据该《意见》,检察机关在进行司法救助后,发现救助申请人仍面临生活困难、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应及时将该线索信息移送至联合工作组成员单位,做到应救尽救,因案制宜,主动帮助当事人家庭解决生活难题。
张某的女儿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案件发生后,张某的女儿患上了重度抑郁和幻想症。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在办理此案过程中了解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层报市、省检察院,通过上下联动,为张某一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同时,为拓宽救助渠道,增强帮扶效果,该院积极与街道、社区、民政、妇联等机关联动,开展多元救助,为张某女儿办理了临时社会救助金,并将张某妻子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最大力度帮助张某一家渡过难关。
据了解,近年来,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能动履职,打破单一救助模式,积极引入多方力量,协调开展多元救助,牵头与民政、妇联、教育等机关联动合作,把司法与社会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身边,取得了良好的救助效果。下一步,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将以“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为抓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促进案结事了,最大程度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