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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市检察院:公开宣告进乡村 现场普法“零距离”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提高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近日,山东省邹城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到某村村委会,对一起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案件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并结合案件现场开展普法教育。
 
  “被起诉人曾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出于观赏目的又在自家院中种植罂粟一株,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已年满七十五周岁,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邹城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
 
  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被不起诉人对自己的行为当场具结悔过,感谢检察机关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一定深刻吸取教训,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随后,检察官针对农村居民对毒品认识不足、警惕性不高等问题,结合本案的办理情况,从毒品的种类、危害、种植毒品原植物将产生的后果等方面,对到场村民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村民发现种植线索要积极检举,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此次公开宣告进乡村,既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也是邹城市检察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践行为民办实事的有效途径。通过以案说法、现场普法,让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温情。(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