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当好生态环境的守护者,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赋能“绿色检察”模式为抓手,持续擦亮绿色底色,打造保护绿水青山的公益诉讼“费县样板”,护航全县生态发展。
该院常态化开展“为蓝天助力,与河(湖、林)长同行”等检察专项行动,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走深走实。
健全机制,形成治理合力。进一步加强与林业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水利部门、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及驻地乡镇政府等的协作,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技术支持等方面加强配合。通过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将案件线索发现、案件审查、提起诉讼和跟踪监督等环节作为案件全生命周期进行全过程管控。注重案件线索内外部渠道畅通,实行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内部移送考核机制,依托“12345热线”等平台畅通案件线索收集渠道,并将涉及公益诉讼线索的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纳入检察建议监督范围。实现案件线索信息共享,案件共同审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联动,形成检察治理合力。
制发检察建议,助推行业治理。先后与费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与县纪委监察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督促检察建议落实的实施意见》;与县法院会签《关于加强协作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绿水青山创设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加大公益保护和公益诉讼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参与度。费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先后走进邻近村庄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活动,向村民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充分利用“12345热线”平台倾听群众呼声、收集办案线索,通过公开听证和邀请代表委员、群众参与办案等方式以案释法。融合电视、报纸和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介,向群众发放宣传倡议书、开展法治讲座、设置法治宣传栏等,着力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环保意识。
分层级精准监督,让破坏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提高环境违法犯罪成本。与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针对破坏后的生态资源修复工作加强督办指导,积极将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引入司法实践,及时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