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胶州检察院一案例在全省“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获评优秀出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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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检察院: 筑牢生态保护检察屏障 护航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结合世界环境日组织开展第四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的要求,6月2日,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在东平县召开以“筑牢生态保护检察屏障护航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自2022年6月份以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本次新闻发布会邀请驻泰山区、岱岳区的20位市人大代表,2位特约检察员以及5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会。
 
  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7件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敬政在发布会上介绍,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7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42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16件,资源保护领域26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7件,资源保护领域8件。泰安检察机关所办理的案件被省级以上单位评为典型案例有6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案件3件,1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1件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1件被省发改委评为典型案例。
 
  泰安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复垦耕地、林地、基本农田390余亩,挽回生态修复费用360余万元,保护文物古树17处,督促没收非法开采矿石7141.3吨,督促清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7吨,督促拆除违章建筑25万余平方米,督促整治环境污染企业4家,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东平县检察院3年共办理黄河流域公益诉讼案件56件
 
  在发布会上,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新宇介绍,东平县人民检察院三年来共办理黄河流域公益诉讼案件56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18件,资源保护领域26件,文物保护领域12件,2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1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办案,共复绿矿山、修复耕地2600余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70余万吨,督促拆除黄河滩区违法建筑25万余平方米,督促拆除沿湖违法建筑2.5万平方米,督促清理“僵尸”船只1500余艘、网箱网围10万余亩、菹草及水面漂浮物1000余吨,追回国有财产损失4000余万元,提出生态修复赔偿资金请求1000余万元。
 
  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的2起典型案例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士勇介绍,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有2件分别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其中,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黄河滩区养殖场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监督与水行政执法协同保护黄河水安全典型案例”;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梯门镇西沟流水库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山东省“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竞赛活动典型案例”。
 
  在发布会现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士勇和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霖现场回答记者提问。据介绍,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计划在6月8日、9日举办“黄河流域(鲁豫)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研讨会”,届时,将邀请沿黄5地11县的检察机关参与研讨,进一步推进“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目标要求,以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泰安检察机关将围绕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安排及泰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公益保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能动履职尽责,重点办理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