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胶州检察院一案例在全省“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获评优秀出庭案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检察 > » 正文

烟台牟平区检察院荣获“勇争先、走在前执行力先锋集体”称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5月6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委办公室下发《中共烟台市牟平区委办公室关于表扬2023年一季度“勇争先、走在前”执行力先锋集体的通报》,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荣获“烟台市牟平区一季度‘勇争先、走在前’执行力先锋集体”称号。
 
  2022年,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不断强化“业绩考评、业务办理、团队建设”三项机制,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在2022年度市院对各区院市院工作评价中获“综合得分第一名、业务评价第一名”的好成绩。今年以来,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一二三四五”总体思路和“重返烟台第一方阵”的目标定位,以深入开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以“作风大改进、状态大提升、工作大突破”的实际行动,主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刑事案件审结率比去年同期提升13个百分点,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是去年同期的3倍,2个集体及1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通过整合大数据资源建立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成为全市唯一获批“数字未检试点”单位。下步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不断求真务实,锐意进取,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努力为全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