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贾耀凯、林茂)2020年5月,国家监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制度现已写入2021年6月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普法工作,推动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近日,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深入开展“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进校园
任城区检察院到山东新起航技工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全校900余名师生作法治宣讲报告。宣讲中,检察官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作了全面宣传讲解,同时向学校教职员工讲解强制报告制度的形成背景、内容、意义及如未依法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宣讲结束后,检察官向全体师生赠送了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提醒学校从业人员要在工作中对未成年人多关注、多询问,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教育部门报告。
普法进旅店、宾馆
为预防未成年人入住旅店、宾馆可能会面临的不法侵害,提高经营者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检察官到辖区旅店、宾馆开展强制报告制度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并张贴强制报告宣传海报,讲解强制报告制度的具体内容、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要履行的职责、遇到异常情况举报途径等,增强经营者对强制报告制度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对涉未成年人不法侵害的警惕。
普法进乡村
为在村居(社区)及时发现、阻断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任城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开展普法进乡村活动,为二十里铺街道50余名妇联干部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普法宣讲。
活动中,检察官深度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的背景、内容和意义,以及《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相关规定,告知妇联干部在工作中发现妇女儿童被实施故意伤害、性侵、家暴、虐待等线索的,及时将案件线索和材料移送给公安机关。
下一步,任城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打造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产品,通过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努力为全区未成年人安全、幸福、健康成长营造更好法治环境。(山东济宁任城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