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检察院围绕加强公益诉讼办案程序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五化”公益诉讼办案机制,在规范办案流程、提升办案质效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流程设计
该院探索出一种符合职能特点和发展需求的办案机制,对于提升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水平具有积极意义。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该院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突破固有思维,革新发展理念,把握重点环节,注重流程设计,探索形成“线索来源多样化、调查取证专业化、诉前程序规范化、诉讼请求精准化、案件效果最优化”的“五化”公益诉讼办案机制,着力打造公益诉讼全流程的“宁阳样本”,促进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
勇于探索实践加强机制建设
实践中,宁阳县检察院坚持“边实践、边创新、边提升”的思路,不断加强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创新成果转化运用。
围绕案件线索来源多样化,该院坚持内部联动和外部协作,通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刑事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移送线索、利用“慧眼”检察大数据智能应用平台、建立外部协作机制、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转化为线索等五种线索获取途径,共收集涉及公共利益类信息474条,实现线索占比92.5%,较好地解决了案件线索匮乏的问题。围绕调查取证专业化,该院根据案件推进状况,及时补强相应证据,综合运用调阅、复制卷宗材料,询问有关证人,收集书证、视听资料、勘验现场等多种调查取证方式,使定案的证据形成完整的链条。
围绕诉前程序规范化,该院探索建立“统一制发标准、公开送达回复、重点问题示证、邀请公众参与、强化落实监督”五位一体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机制,明确了检察建议工作的程序和规范,增强了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实效性。围绕诉讼请求精准化,该院在诉前阶段、诉讼阶段,着力提高诉讼请求的“精”度,尽可能地对整改措施做“量化”处理,提出具体可行、针对性强的建议或请求,使诉前检察监督的内容要与诉讼请求相匹配。
监督只是手段,不是目的。通过追求案件效果最优化,推动社会共同关注公益保护。该院在办案过程中,主动与被监督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双方建立起良性互动关系。
深化机制运用提升办案质效
工作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解决问题,提升质效。该院通过运用“五化”公益诉讼办案机制,不仅案件线索获取充足了、调查取证专业化水平提高了,而且诉前程序进一步规范、诉讼请求更加精准、办案效果明显增强。近年来,宁阳县检察院围绕生态资源保护、食药安全、国有财产等领域,向有关单位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该院通过办案,保护耕地、林地330余亩;督促整治污染环境的企业20余家;督促有关部门追缴异地建设费2200余万元。(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