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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河检察:依法能动履职 助力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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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将服务保障职能发挥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主要指标,把黄河生态检察室建设置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不断夯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最前沿、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高效、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荣获“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黄河生态检察室荣获德州市“党员先锋岗”,多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打造“齐之雁”党建品牌
 
  3月10日,黄河生态检察室启动设立以来,工程建设与工作开展同步推进,党建活动阵地优先设置,配齐党务干部,科室主任兼职党支部书记,做到党建工作专人专管。
 
  齐河县人民检察院大力弘扬“四能”德州检察精神、“四实”“六有”齐河精神,全新构建“头雁领飞,雁阵跟进,群雁齐飞”的党建模式。院党组始终站在“最前排”,叫响“向我看、跟我干”,确保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切实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335件,占比26.99%。大大带动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制定“三点两单”(党组、党建、政治工作要点,党建责任、重点业务清单)135项,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牢固党建工作基础。齐河县检察院党组表示,将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组率先垂范,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以更加昂扬奋进的姿态助力基层治理,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积极履职能动司法
 
  齐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防范风险、抓早抓小、标本兼治,利用生态检察室地处高新科技产业区地缘优势,搭建行政执法、检商协作等工作台。与工商联会签协同联动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意见,出台履职保护、创新服务、整治督促等方面的26条意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当好民营企业的“老娘舅”。建立“检政企”公益诉讼损害风险防控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涉案企业合规方面提供检察保障,通过个案剖析、类案预警、风险教育等方式,助力企业防范公益损害风险。创新“三查一跟进”工作法(审查刑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案件线索,惩戒预防同步跟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力,推动溯源治理,如办理的杨某、王某非法狩猎案,打击惩治犯罪,向相关部门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诉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同时启动类案办理程序,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发现类案线索7件,办一案治理一片。近年来,共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60余万元,恢复被损毁林地120亩,监督治理被污染饮用水源区150亩,补植复绿100余亩,放殖鱼苗10万尾,生态资源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显著提升。
 
  创新参与基层治理
 
  “检察官把法治宣传送到了果园,让我们了解到如果不规范使用防鸟网或将会受到法律惩罚。”一位参加“云听证”的果农说道。
 
  近日,齐河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启动“云见面”检察听证,将听证会开到果园、农贸市场、田间地头,拓展听证会“沟通、宣讲”功能,缩短办案距离提升案件质效的同时,加深生态损害警示效果,放大生态保护正面效应,促公正,赢公信。这是齐河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服务保障职能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齐河县人民检察院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法,逐步实现办案团队专业化、化解矛盾立体化、法律监督数字化。建立4支“专项活动办案团队”,助力生态环境、黄河保护、“企业合规”“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项领域保护。创设承办人“包案化解”制度,以办案为中心,逐案对较为突出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命案防控、反诈宣传、疫情防控等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将日常办案工作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起来,防止风险向社会领域传导。建设“异地修复”公益诉讼网格,打造“码上监督”模型,设置黄河生态保护二维码、齐河生态检察公众号,链接生态修复案件办理全过程,实现“一屏整合、一键推送、一网查询”。
 
  下一步,齐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践行检察使命,以检察服务提升、以“能动履职”提高法律监督质量,把检察工作贯穿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敢担当、善作为,在新时代、新格局、新要求下为基层治理贡献检察智慧、检察方案、检察力量。(​​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