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济宁检察机关积极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广大检察干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学中干、在干中学,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济宁检察特别推出《干警话检心》专栏,刊发全市检察干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
怀揣检察初心
勇立斗争一线
孙明霞微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在党的工作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我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站稳政治立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将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听党指挥、为党尽责,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汇于心、实践于行。
主动担当作为。作为奋战在办案第一线的检察干警,我将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时刻保持“案件或许有大有小,但司法公正没有大小”的检察初心。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极致探求案件证据,精准打击犯罪,保证有罪的人受到惩治,无辜的人不受追究,用“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执拗”,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付的任务。
坚持人民至上。工作中,我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深刻体会群众疾苦,准确把握群众期盼。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跟踪帮扶涉案未成年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到办案有温度、有人情味。
砥砺深耕,笃行致远。未来,我将继续怀揣检察初心,追逐法治理想,披荆斩棘,勇于斗争,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在公平正义中践行检察担当
刘浩嘉祥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基层检察工作者,唯有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方能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重任。
修炼内功,提升刑事检察监督的“真本领”。始终保持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止于至善”的压力感,深刻理解和精准把握司法理念的变化,聚焦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强理论研究,深化基层检察实践,全面履行好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为民司法,做好基层群众利益的“守护者”。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有着更多需求、更高期待。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虽然大多都是“小案件”,但对于涉案人员及其家庭来说却是“大事件”。在一线执法办案时,与群众接触最直接、最深入,必须牢牢把人民记在心中,立足办案做好案内案外、案前案后文章,让检察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站在新起点,我将整理行装再出发,以求极致的精神,向着“止于至善”的目标努力,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担当。(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