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根据济南市检察院和市妇联等6家单位共同印发的《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要求,11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家庭教育指导站在区检察院正式揭牌成立,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庆龙,区妇联副主席张朋,济阳幸福家园社工组织负责人杨罡,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活动中,陈庆龙和张朋共同为济阳区家庭教育指导站揭牌。
随后,召开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座谈会,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小青主持会议。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范晓静、张朋、杨罡分别介绍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大家共同就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区关工委等六家单位共同会签的《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进行了深入学习研讨,并就如何进一步凝聚合力,加强协作配合,做优、做细、做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交流探讨。
陈庆龙提出,家庭教育指导站的成立,是适应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现实要求,充分展现了全区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方面形成保护合力的决心,下一步,要做到以下几点:建立联络员制度。各部门确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联络和具体工作对接,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工作中的制度机制建设,解决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立足各自专业优势,合力培育专业队伍,推动家庭教育指导、规范化、科学化,积极组建专业人才库,带动、发现、吸引、培养一批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家庭教育工作力量;科学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准确掌握提出家庭教育指导需求,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性和时效性。(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