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办理的一起案例入选最高检首批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被新华社、检察日报、山东法治报等媒体刊发。
坚持高点定位
构建“一体化”治理格局
加强统筹谋划。将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学习上级部署要求,出台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定22条具体措施,逐项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区域协作。牢固树立大保护、大治理意识,与黄(渤)海5省市15个市级检察院和省内沿黄8地市检察机关分别签署检察协作框架协议,与10个市县(区)检察院成立“小清河公益守护检察联盟”,在管辖衔接、异地调查取证、生态损害修复、办案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强检察协作。加强部门协同。与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会签协作意见,在保护区设立检察工作站,打造护航黄河国家战略的前沿窗口。在黄河河口管理局挂牌巡回检察工作室,在市河长办、海警局设立检察联络室,做实“河(湖)长+检察长”“森林湿地长+检察长”等工作模式,协同有关部门共抓生态保护治理。
聚焦重点领域
创新“系统化”治理模式
突出污染防治。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等职能,深度参与全市“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计划,近三年批捕、起诉污染环境犯罪75件330人,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06件,提起公益诉讼18件,追索环境损害赔偿1.8亿元。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狩猎、盗伐林木等犯罪25件94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份,提起公益诉讼11件。办理的李某忠等8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入选最高检首批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突出陆海统筹。立足黄河口国家公园陆海统筹的特点和定位,推动陆源污染物河海共治,加强海洋资源保护。办理的一起近海非法排污公益诉讼案,督促相关单位投资7000余万元建成污水处理厂,防止了大量生活污水入海。
坚持标本兼治
用好“多元化”治理手段
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坚持溯源治理理念,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相关行政机关回复采纳率100%,2条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建议。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用好“三位一体”非羁押诉讼工作模式,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追赃挽损相结合,督促涉案企业主动上缴生态环境修复保证金。办理的市外某药业公司倾倒危险废物案,推动涉案企业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000余万元,入选生态环境部十大典型案例。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全市两级院建成生态修复基地7处,督促违法行为人通过补植复绿、土地复垦、劳役代偿等方式恢复生态。针对多起渔民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案件,联合海洋渔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并通过替代性修复方式增殖放流2300多万粒蛤苗。
突出科技赋能
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
推进数据共享共用。与全市数字化和城市大脑建设深度融合,建成检察监督大数据平台,打造非羁押诉讼、公益诉讼等多个子平台,对接政法机关、网络舆情、市域治理等数据200余万条,实现了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获评全省大数据创新应用典型案例。加快数据模型开发。以检察监督大数据平台为基础,自主研发公益诉讼子平台,建立公益诉讼监督模型13个。与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合作,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河道安全、河流、土壤和大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有效解决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证据固定难等问题。用足用好数据平台。强化大数据筛查、比对,筛查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线索3000余条,辅助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67件,督促处理危险废物2.2万余吨、废水1.3万余方,保护耕地林地1700余平米。(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