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许文军)近日,山东聊城市检察院被中共聊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授予2021年度“市直模范机关建设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去年来,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施党建引领工程为载体,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聚焦争做“三个表率”,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建设,积极构建具有聊城检察特色的机关党建文化,实现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努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后荣获“全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优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一等等次”“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节约型机关”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等荣誉。(山东聊城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