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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检察院:他们让“蓝天精灵”回归自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莘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联合莘县公安局、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莘县法治广场共同举办野生鸟类放生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本次活动中放生的野生鸟类包括小云雀、画眉鸟、白鹭等,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放生现场,检察干警小心地将鸟儿从笼中放出,这些曾经被非法捕捉、买卖的野生鸟类得以重获自由,展翅翱翔于蓝天,回归到大自然的怀抱中。放生活动不仅让鸟儿重获新生,更保护了生物多样性,维护了生态平衡。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绿色司法理念的必然要求。莘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履行刑事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加大打击非法狩猎、买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力度,通过刑事案件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理,提前介入刑事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在对违法犯罪活动精准刑事打击的同时,通过生态损害赔偿金以及探索惩罚性赔偿,追究侵权人损害公益的责任,弥补生态环境损失,保护美丽莘县生态多样化。(山东莘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