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历下区检察院出台涉自贸区案件集中办理办法,
全力服务保障自贸区历下区块高质量发展
山东法制传媒网:(孟祥美)为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自贸试验区历下区块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和保障,山东济南历下区检察院持续开展自贸检察工作机制创新与实践,紧密结合自贸区历下区块定位和发展方向,探索组建了涉自贸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出台了《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涉自贸试验区案件集中办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打造更加规范高效的自贸区司法服务保障体系。
《办法》指出:建设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服务和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为推进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
《办法》要求:办理涉自贸区案件,要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提升服务保障自贸区检察工作质效。一是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理念。对各类市场主体坚持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促进自贸区企业共生共赢。二是要坚持宽容谦抑理念。严格司法办案标准。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准确把握依法惩治犯罪与全力支持改革的辩证关系,依法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三是要坚持服务保障理念。改进办案方式。合理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依法快速办理,最大程度减少司法办案可能给自贸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主动加强与涉案企业或自贸区有关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提升办案效果。
《办法》规定:组建办理涉自贸区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办理涉自贸区案件。从诉讼程序上对涉自贸案件受理和管理作出详细规定,明确了涉自贸区案件范围,具体管辖原则,案件识别、标识和分配规则,确保精准高效办理涉自贸区案件。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流程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方向和路径。明确规定了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身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及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自贸试验区社会环境和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依法能用尽用;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构筑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强化对自贸区经济主体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贸区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保护。
《办法》提出: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一体化优势,对于涉自贸区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主动向上级院请示汇报。要强化区检察院与市场监管、工商管理等职能部门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建立与自贸区内产业协会、重点企业常态化联系机制,主动问计问需,持续深入开展法治会诊,创新开展法治咨询宣传服务。要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对检察工作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提升自贸检察工作智慧化精准度,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要深入研究涉自贸区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总结分析,积极推动自贸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更加深刻的认识服务和保障自贸区历下区块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就是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理念,立足检察职能,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推进自贸区建设创新发展,把历下区块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标杆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山东济南历下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