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滕州市检察院召开一起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滕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靖波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参加。
听证会上,检察官助理向听证员与其他参加人员介绍了案件的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和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并听取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村居代表的意见。
听证员重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通过细致交流、充分讨论,认为该案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嫌疑人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人民监督员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审查的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犯罪嫌疑人在听证会上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深刻反省,真诚忏悔,表示会珍惜机会,做守法公民。
最后,滕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靖波做总结发言。他表示,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对不起诉案件是否合规进行展示,用一种直观的方式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也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一种办案方式,各位听证员在提供专业听证意见的同时,也对我们办理案件进行了零距离监督。滕州市检察院将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滕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