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崔慧慧)“现在开庭!”
“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无棣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棣检刑诉【2021】417号,被告人……”
3月25日,李某涉贪污、受贿、虚假诉讼一案在无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无棣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树理等在远程庭审室里“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历时一天的庭审中,公诉人、法官、被告人、辩护人分别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办公室等处实现“无接触”开庭。
整个过程秩序井然,示证、质证规范有序,被告人、辩护人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画面流畅、声音清晰,未受到空间距离和疫情防控的影响,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法律权利,达到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在此轮疫情以来,无棣县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响应院党组的号召立即进入战时状态,在积极参与防疫、抗疫的同时,统筹推进司法办案。
为确保办案标准不降,监督效果不减,无棣县检察院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开启了“互联网+检察”的常态法律监督模式,有效衔接了疫情防控和依法办案。
疫情当前,更要保障嫌疑人权利。无棣县检察院按照防疫规定进行远程提讯、网上签署认罪认罚等办案工作。实现了人员“零接触”,办案“零距离”,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邱某盗窃案过程中,通过手机、微信等非接触手段,促成双方线上支付、线上和解、线上办结,采用速裁程序用时7天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
疫情期间,无棣县检察院共办理各类审查起诉29件31人,提前介入1件1人,审结处理27件29人;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件11人,批准逮捕3件9人。
疫情面前,更显检察本色。检察干警守土尽责,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用坚守和奉献践行新时代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有检察官在,正义就不会缺席!(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