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大鹏 石昌龙)3月30日,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回头看”专项行动,集中走访了刘仲羽同志烈士陵园及附近的散葬烈士墓。修缮一新的烈士墓,整洁而肃穆,而在半年前,附近的无名烈士墓群破损严重、零星分布,发生这样大的变化,还得从几份检察建议说起。
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回头看”专项行动
2021年10月,东平县检察院对大羊镇刘仲羽烈士墓进行现场调查,发现杂草丛生、环境脏乱,附近的无名烈士墓破损不一,损害了英烈的尊严和社会公共利益。
刘仲羽同志,东平县大羊镇人,曾任中共东平县委书记、县动委会主任、泰西地区抗日救国总动员委员会副主任兼《团结报》总编辑等职,抗战期间不幸被俘,刘仲羽同志面对敌人严刑拷打坚贞不屈,后慷慨就义。2007年,东平县委县政府对烈士墓进行了修葺,并确定为全县党史教育基地。
2021年11月,东平县检察院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修缮、保护刘仲羽烈士墓,充分发挥其在红色文化传承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检察建议发出后,东平县检察院及时跟进监督,经多方努力,目前修缮工作已全部完工,烈士墓一改往日荒芜、杂乱形象,变得整齐而肃穆。
英雄烈士不应被遗忘。下一步,泰安市东平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对英烈纪念设施的保护力度,大力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全面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