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助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月31日,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四检察部干警向禹城市应急管理局传达“八号检察建议”相关内容和精神,双方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检察干警详细介绍了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领学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具体内容。双方就落实建议精神,千方百计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平安禹城建设达成共识,并结合禹城市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明确的检察建议,强调将监管“关口前移”,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禹城市企业经营者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落细落实。禹城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生产安全监管的职责范围、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流程,压实生产安全责任。
下一步,禹城市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深化与应急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依靠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制度,持续推进“八号检察建议”工作向纵深推进,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