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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山东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发出首批家庭教育指导令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了推动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2022年元宵节当天,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家庭教育指导令、训诫书公开送达活动。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薛城区妇女联合会、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等部门同志参加。在公开送达活动后邀请枣庄市家庭教育宣讲团专家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专业家庭教育指导。这是薛城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为多个家庭修复亲子关系、矫正错误家庭教育方式带来良方。
 
  以法之名,发出首批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父母“依法”带娃
 
  为全面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犯罪以及被侵害的原因,薛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薛城区妇联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准确评估家庭教育状况和问题。
 
  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薛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和训诫书,以“法”之名,要求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充分履行监护职责。
 
  以爱为光
 
  为“问题父母”进行定制化家庭教育指导
 
  活动中,家庭教育高级讲师林国盛分组、分批次对涉案未成年人父母现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针对每组家庭中暴露的家庭教育症结,林国盛讲师一一答疑解惑,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性,引导父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多方联合,多管齐下
 
  凝聚孩子利益最大化共识
 
  为了凝聚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共识,与会人员就如何对本案涉案未成年人特别是遭受侵害的被害人开展救助进行了座谈交流。
 
  薛城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武剑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是首部家庭立法,关系到国家和家庭的未来。在今后的工作中妇联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培育支持家庭教育指导资源,共同推动家庭教育落到实处。
 
  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纷纷表示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刚刚实施的时间节点,检察机关与妇联联合开展的这项活动可以说是紧跟法律政策要求,形式新颖,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希望该类活动常态化开展。
 
  活动最后,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纯超总结到:针对个案启动薛城检察与妇联之间就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相关工作,是为了实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利益最大化,也是为了解决案件中存在的监护监督缺失问题,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更好地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健全监护干预体系,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形成保护合力。
 
  下一步,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与区妇联以及其他职能部门建立更加可行的工作衔接机制,齐抓共管,更好地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进行教育指导,合力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为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