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将理论学习、党性教育和业务能力提升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推动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检察干警履职能力和办案水平,以担当和忠诚锻造了过硬的“博检铁军”,更以实干和佳绩交付了优异的“时代答卷”。
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教育的“第一议题”,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通过集体学习、辅导讲座、研讨交流、工作论坛、上“微党课”等多种形式,常态化抓好理论武装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021年度组织举办理论研讨班、读书班25期。邀请县委党校讲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作报告,对党史和党建做法进行解读。建成启用全省首个“四大检察”展厅,设立博兴县委党校检察分校,强化党建交流,提升业务水平,迄今已有省市县三级各条线的21批次930余名党员干部到院接受教育,办学办班更加规范、党性教育更加深入。
不断强化检察机关“第一属性”。坚定不移贯彻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机制,坚决做到“应报尽报”“应报速报”,确保检察机关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书面向市检察院、县委、县人大等领导机关报告请示29次,13次受到领导机关批示肯定。通过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到高家渡革命历史纪念馆进行现场教学、重温入党誓词、给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方式,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能力。通过组织迎新春联欢会、女职工维权知识竞赛、援鄂医疗队先进事迹报告会和秋季趣味运动会等系列检察文化活动,强化精神熏陶,增强了队伍凝聚力。通过对第四检察部主任高洁同志的事迹宣讲、媒体宣传等方式,切实发挥其引领和标杆作用,激励党员干部冲锋在前。
坚持提升检察干警“第一能力”。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第一能力”,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针对性开展“博检讲堂”、“博检夜校”、公益保护大家谈、民法典检察小夜校、业务学习“ebook”、类案监督方法论坛等活动,准确领会意图、研究贯彻意见、逐项抓好落实,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令行禁止。在起草每一份文件、协调每一个案件、开展每一项工作,都自觉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体现在实际行动、体现在时时处处。
创新工作机制,增强攻坚成效
完善组织保障机制,增强党支部活力,实现理念融合。注重强化思想转变。各支部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和党性锻炼,通过举办党建业务理论研讨班、组织政治业务全员考试、为干警过政治生日系列活动,让检察人员特别是员额检察官能够自觉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使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注重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把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做实做细,实行“3+X”主题党日活动,即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轮值解读、开展警示教育,并根据党建、业务需要设定支部活动项目,保证了以主题党日推动业务工作的实效性。注重联动效能。跨部门成立春蕊助长、护企先锋等4个临时党支部,推行“党组授旗、支部立项、任务到人、进度督查、到期验收”的“五步工作法”,选派优秀党员冲锋到办案一线,压实司法为民责任,破解法律监督难题。
完善目标激励机制,增强党支部动力,实现行动融合。坚持品牌推动。积极创建“博先锋、检守正”党建品牌,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支部、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凸显各支部特色创建、凸显各部门业绩成效,在全院形成“全院一品牌、各支部一特色”的党建业务融合发展良好氛围。坚持标准管理。采取定性和定标相结合,细化评价指标,每名党员干警“晒工作”“晒事迹”“晒成绩”,有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坚持提升能力。支部活动与司法办案紧密结合,坚持“学习必有交流研讨,研讨必结合工作,工作必紧扣政策”的原则,强化问题导向、实践导向。
完善推动督导机制,增强党支部压力,实现机制融合。实施党建业务双述职机制。引入队伍业务绩效评价,通过开展党建业务双述职活动,全年实现检察人员全覆盖。邀请检察系统内外专家、业务骨干等有关人员组成专班,指导方向、发现问题。实施党建业务提醒机制。对各支部、各部门实施“红黄绿三色推进工作法”,分工负责,挂图作战。“绿色”力推总结提升,“黄色”扯袖预警提醒,“红色”约谈督导重抓;实施党建业务评价机制。完善政治学习、业务考核、检察人物引领、典型案例培育等评价体系,明确具体内容、标准,实现干有方向、效有评价。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党建业务融合发展试点院,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做法作为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事例在全省推广。
践行初心使命,强化为民服务
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要求落实到每项检察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年来,博兴县院结对帮扶16个贫困村400余户贫困户,积极组织党员干警到帮扶村开展献爱心活动,为30余名老人送温暖,着力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80余个。与博兴县兴福镇南吴社区结对联系,开展主题党日,为社区形成产学研发展浓厚氛围提供帮助,该社区支部被表彰为全省干事创业好班子。已开展送《民法典》入社区、防范校园欺凌等活动19场次,检企、检村党建共建活动13场次。
领导干部“走在前、做表率”。班子成员深入办案一线、深入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带头参与司法办案和接待接访,直接倾听了解人民的困难和呼声,查找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做出决策接地气、贴实际、有实效,使干部群众服气满意。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300余件,处理信访积案80余件。仅今年,举行公开听证79件,组织人民监督员对办案活动实行监督30次,司法救助23人,提供救助资金43万元,把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到司法办案的各个方面。
在为民中增强党性、锻炼干部,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办理安全生产事故案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生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支持44名农民工起诉维权讨薪案等4个案例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省检察院陈勇检察长、市委佘春明书记分别批示肯定,中央机关和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将原创的未成年人预防犯罪“三字经”送进课堂,与市、县妇联携手,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辅导;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对道路清障、工程施工、物料堆放、环境污染等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对一起销售假药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高检、山东省检察院深入宣传报道。(山东省滨州市博兴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