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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检察机关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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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帅起 李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集中反映济南市检察机关以“三个走在前”的标准和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充分展现全市检察机关意气风发、走向未来、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的精神风貌,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与部分基层检察院联合邀请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巡访团等开展参观采访活动。12月1日,采访团一行分别前往平阴、槐荫,参观了解检察机关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显著成效。
 
  12月1日上午,采访团一行来到黄河流经济南第一站——平阴县,参观了孔村镇污水处理厂、汇河孝直段治理现场和平阴县人民检察院,在平阴县检察院检察官和现场工作人员的解说下,详细了解了污水处理过程以及检察机关在汇河平阴段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形成的治理效果。
 
  平阴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县域内汇河污染数值超标,其原因既有外地上游污水影响,也有平阴段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部分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所致。解决河水污染问题需要跨市域配合,上下游共同治理。经上级检察机关协调,济南、泰安两地检察机关协同履职,共同开展保护黄河生态环境行动。平阴县检察院在上级院领导下,组成专门办案团队,多举措、全方位积极守护黄河生态保护,与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召开座谈会,督促加大入汇河排污口检查力度,开展汇河支流河道清理整治、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企业污染治理等,督促启动了孔村镇、孝直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的建设和运行,并在陈屯、展小庄各建设了1处水质微站,加强水质监测。在两地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监督下,目前泰安段的雨污分流已初具成效,平阴县孝直镇、孔村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也已于今年4月份投入运行,经检测断面水质年均值COD、氨氮分别为19mg/L、0.93mg/L,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较2020年提升一个水质类别,汇河水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为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成果,平阴县检察院检察官常态化深入孔村镇污水处理厂开展“回头看”,经常性了解该厂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孝直镇、孔村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达到标准,汇河水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黄河生态环境保护。
 
  下一步,平阴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放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局中来谋划,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落实好《黄河流域(山东)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构建“同下一盘棋”“拧成一股绳”的检察协作新格局,全力服务保障强省会战略,为保护母亲河、打造幸福河贡献检察力量。
 
  12月1日下午,采访团一行到达槐荫区,实地参观了生态之门法文化广场、睦里闸小清河源头、沉沙地、黄河流域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席庄村、抢险大坝等地。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军详细介绍了该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小清河源头保护工作和黄河沿岸槐荫段生态保护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在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的工作成效。
 
  近年来,槐荫区检察院聚焦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携手区河长办构建“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黄河清四乱”工作;与多家单位共同签署《小清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意见》,强力按下“小清河公益守护检察联盟”启动键,以检察担当助力绿色发展;与区河务局联合签署《关于深化黄河流域(槐荫段)生态资源环境协同保护管理办法》,着力在信息通报、线索移交、调查取证、宣传引导等方面建立联动机制,切实做好黄河流域公益保护工作。
 
  采访团一行对区检察院聚焦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实黄河流域公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济南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