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2021年11月1日,山东省青岛举行“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青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100多位企业家和商协会代表相聚一堂,会上宣读设立“青岛企业家日”的决定,并发布《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同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结合最高检部署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任务,邀请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李沧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相关职能单位以及部分律所代表共同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共同商议建立李沧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以及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专业人员名录库等相关事宜,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送上法治“大礼包”。
短短半日的座谈会,议程紧凑、气氛热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向与会的各职能单位介绍了最高检部署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李沧区领导的批示要求。
青岛李沧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检察机关需要会同各职能部门共同推进的试点工作以及《李沧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的会签及建设要求。
与会的各职能单位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创新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将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共同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同时结合各自职能提出进一步加强完善工作的意见建议。
最后,青岛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及法律政策研究室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对李沧区检察院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对于青岛检察机关而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并不局限于“青岛企业家日”这一天,而是涉及检察监督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细节,不仅促进涉案企业合规经营,而且从更广层面形成示范引领效应,推动优化整个地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悉,青岛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创新建立的“涉民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办案新机制”前期已入选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的通知》,相关经验在全国推广。下步工作中,该院将结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发挥现有优势,优化完善制度机制,为涉案企业健康发展、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做出新的贡献。
青岛李沧区工商业联合会、李沧区发展和改革局、李沧区司法局、李沧区应急管理局、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李沧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李沧区国有企业领导和监管委办公室、李沧区税务局、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等单位参加座谈。(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