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品质,山东省东营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机制,打造了“一二三”工作模式,助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工作做法被山东省检察院《“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工作专报》转发。
究竟什么是“一二三”工作模式?
东营市检察机关
怎样助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的?
跟随东检君一起看看吧~
出台“一个规定”
推动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市检察院制定出台《线索管理规定》,各条线出台配套措施,对线索实行专人管理,严格受理、登记、流转制度,对监督线索进行动态研判,推进线索移送机制走深走实。配套出台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双向移送的落实举措,严格执行领导审批、立案报批制度,突出业务考评和激励机制,调动线索摸排的积极性、主动性。
搭建“两个平台”
发挥智慧检务助力作用
(一)自主研发法律监督线索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壁垒”。积极研发法律监督线索平台,解决检察监督中,线索发现难、收集难这一困扰“四大检察”的痛点和难点,目前该平台线索收集已实现互联网、工作网、涉密网“三网并行”,实现监督线索的快速搜集、处理运转和成案办理。该平台应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筛查线索14035条,重点关注线索162条,留存线索15条,成案线索162条,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二)推动构建政法数据共享平台,突破“信息孤岛”。
多方位、多举措推进政法数据共享平台建设,解决政法单位之间数据不能共享的技术难题,通过该平台办案人可直接查询到法院案件的相关信息,可以对共享数据进行精准筛选,实现对公益诉讼、虚假诉讼、侦查活动监督等线索的分析、发现和推送。
创新“三个机制”
助推检察业务融合互动
(一)创新联动办案机制,破解公益诉讼案源难题。
探索建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同步发现、双向移交、协同办理机制,打破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条线“单线”监督,发挥联动效应。制定出台《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暂行规定》,在3个基层院实施试点,在涉及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公益领域的刑事案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刑事检察部门配合,建立公益诉讼联合办案机制。
(二)创新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精准监督成就双赢。
充分发挥线索双向移送的重要作用,从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突破扫黑除恶案件僵局,精准监督达到双赢效果。在办理董某滨等人涉黑恶犯罪一案中,发现董某滨之兄董某祥存在“保护伞”问题,为突破案件办理瓶颈,检察机关向有关部门移送了董某祥徇私枉法等线索,在董某祥被留置后,董某滨涉黑恶案件得以顺利推进。该案系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立查的首起黑恶犯罪“保护伞”案件,被最高检评为“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例”。
(三)创新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打破部门界限。
针对单一部门侦查力量薄弱的实际问题,打破部门界限,创建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即从多个业务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充实全市侦查人才库。市检察院发挥主体责任,结合案件线索特点,调用全市侦查力量,组成办案组,开展调查核实,优化对现有侦查资源的调度使用,发挥最大效能。同时,注重发挥“老侦查”的“火种”作用,通过实战培训和“传帮带”,培养侦查“新兵”。(山东东营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