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谷庆 张丙栋)“以前只顾着打工赚钱,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导致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我有很大的责任……”7月26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虎(化名)的父亲在收到山东省济南莱芜区检察院向其送达的“督促监护令”时悔恨地说道。
小虎是该院办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小虎在父母离异后一直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因生活压力将主要精力放在了打工挣钱上,学校老师对其管教也收效甚微,中专肄业后小虎就一直在社会上游荡。监护职责的缺失导致小虎法律意识淡薄,逐渐染上了不少恶习,直到走上犯罪道路。
人之初,性本善。一番接触后,检察官发现小虎的心地并不坏,他对自己的行为也感到无比懊悔,小虎的父亲得知其犯了大错,也意识到自己监护责任缺位造成了严重后果,决心要改正自己的错误。
为了给他们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办案检察官多次与其父亲交流小虎生活现状后,对小虎的父亲进行了强制家庭教育指导,要求在其本人无法亲自照看的情况下,安排或委托其他适当的亲属照顾小虎。为确保效力,给“甩手”家长戴上“紧箍咒”,该院依法向小虎的父亲送达了该院制发的第一份“督促监护令”。
“很久没有和爸爸这么亲近了,爸爸现在对我真的很关心,心里暖暖的,真的很高兴……”日前,办案检察官通过电话对远在江苏昆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虎(化名)进行了回访考察,电话中小虎的声音欢快阳光,洋溢着浓浓的幸福感。
“父母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条防线,也是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第一老师。”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吕文娟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探索“督促监护令”落实,结合办案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干预、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以检察之力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防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山东省济南莱芜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