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槐检宣)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大力提升非政法系统领导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落实力,按照 “三个规定”“四长”大宣讲和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承诺行动的实施方案工作安排,6月1日下午,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一星作为槐荫区“三个规定”宣讲团成员之一,受邀为区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宣讲“三个规定”。
宣讲中,郭一星检察长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高度,针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政策界限以及反面典型案例,从何为“三个规定”、为何要执行“三个规定”和如何贯彻“三个规定”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引导大家正确理解并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专题宣讲帮助大家充分认识了“三个规定”对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了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下一步要筑牢思想上的“隔离墙”和“高压线”,共同营造支持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